开·云app官方网站下载app手机版机APP下载IOS/安卓/网页通用版华体汇app官方网站各观看《今日汇总》
开·云app官方网站下载app手机版机APP下载IOS/安卓/网页通用版华体汇app官方网站各热线观看2025已更新(2025已更新)
开·云app官方网站下载app手机版机APP下载IOS/安卓/网页通用版华体汇app官方网站售后观看电话-24小时在线客服(各中心)查询热线:
zijzijzijzij户士免费:(1)
开·云app官方网站下载app手机版机APP下载IOS/安卓/网页通用版华体汇app官方网站:(2)
开·云app官方网站下载app手机版机APP下载IOS/安卓/网页通用版24小时全天候客服在线,随时解答您的疑问,专业团队快速响应。
区域:淮安、临沂、果洛、海口、鹤岗、郴州、黑河、铁岭、新余、荆州、楚雄、乌鲁木齐、铜陵、资阳、北海、营口、清远、喀什地区、齐齐哈尔、三亚、龙岩、榆林、肇庆、拉萨、松原、泰州、洛阳、天津、石家庄等城市。
黑桃TV
福州市长乐区、嘉兴市秀洲区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、太原市晋源区、甘南碌曲县、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、安庆市桐城市、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
运城市盐湖区、重庆市丰都县、文昌市昌洒镇、十堰市张湾区、泰州市高港区、定安县翰林镇、庆阳市镇原县、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
内江市市中区、晋中市介休市、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、信阳市新县、晋中市左权县
区域:淮安、临沂、果洛、海口、鹤岗、郴州、黑河、铁岭、新余、荆州、楚雄、乌鲁木齐、铜陵、资阳、北海、营口、清远、喀什地区、齐齐哈尔、三亚、龙岩、榆林、肇庆、拉萨、松原、泰州、洛阳、天津、石家庄等城市。
大理剑川县、中山市板芙镇、广西柳州市鹿寨县、锦州市凌河区、白银市白银区、宣城市郎溪县、大连市中山区、铜仁市万山区、广西百色市西林县、曲靖市沾益区
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、庆阳市西峰区、丹东市东港市、榆林市佳县、咸阳市旬邑县、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、文昌市蓬莱镇、海西蒙古族都兰县 铁岭市清河区、泰州市海陵区、梅州市大埔县、佳木斯市向阳区、东莞市万江街道、西宁市城中区
区域:淮安、临沂、果洛、海口、鹤岗、郴州、黑河、铁岭、新余、荆州、楚雄、乌鲁木齐、铜陵、资阳、北海、营口、清远、喀什地区、齐齐哈尔、三亚、龙岩、榆林、肇庆、拉萨、松原、泰州、洛阳、天津、石家庄等城市。
江门市开平市、梅州市平远县、济南市天桥区、衢州市柯城区、宁德市福安市、西安市高陵区
蚌埠市蚌山区、哈尔滨市阿城区、吕梁市离石区、广西北海市海城区、儋州市大成镇
广西玉林市兴业县、荆州市松滋市、潍坊市诸城市、白沙黎族自治县南开乡、广西南宁市青秀区、凉山德昌县、郴州市汝城县、本溪市溪湖区
临沂市蒙阴县、肇庆市端州区、雅安市芦山县、沈阳市苏家屯区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、渭南市蒲城县、济宁市金乡县、鹤岗市兴安区、滨州市阳信县、衡阳市南岳区
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卓资县、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根河市、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、鸡西市密山市、儋州市海头镇、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、赣州市寻乌县、滁州市全椒县、福州市长乐区
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、鹤岗市兴山区、西宁市城东区、南通市如皋市、临沂市河东区、天津市滨海新区、广安市前锋区、沈阳市于洪区
河源市东源县、南昌市青山湖区、武汉市洪山区、晋城市泽州县、曲靖市麒麟区、安康市汉阴县、延安市宝塔区、六安市舒城县、宜春市袁州区、澄迈县大丰镇
万宁市龙滚镇、自贡市自流井区、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、三亚市吉阳区、孝感市安陆市、凉山金阳县、焦作市中站区、安庆市望江县
中新网6月26日电 据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,今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《关于依法保障在押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选择辩护人权利有关问题的批复》(法释〔2025〕9号,以下简称《批复》)。《批复》于2025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48次会议、2025年5月2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五次会议通过,自2025年6月27日起施行。
《批复》根据刑事诉讼法、法律援助法的有关规定,从两个方面对在押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自主选择辩护人的权利进行依法保障:
一是依法保障委托辩护人的会见权。《批复》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,明确:“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在押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、担任辩护人后,无论该辩护人是否已会见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监护人、近亲属又代为委托辩护人的,受委托的辩护人均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。”通过依法保障委托辩护人的会见权,确保了解在押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真实意愿,为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自主确定辩护人人选提供条件。
二是依法保障在押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对辩护人的选择权。《批复》明确:“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选择其监护人、近亲属代为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,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依法终止法律援助。”这有效衔接落实法律援助法关于法律援助辩护以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本人“没有委托辩护人”为前提的规定,既充分尊重在押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意愿,又保障法律援助资源的合理利用。
下一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认真抓好《批复》的贯彻落实,持续提升人权司法保障水平,切实维护程序公正和司法公信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在押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选择辩护人权利有关问题的批复》已于2025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48次会议、2025年5月2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五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5年6月27日起施行。
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5年6月25日 法释〔2025〕9号
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依法保障在押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选择辩护人权利有关问题的批复 (2025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48次会议、2025年5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五次会议通过,自2025年6月27日起施行)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,解放军军事法院、军事检察院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:
近来,部分高级人民法院、省级人民检察院就如何确定在押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辩护人人选的有关问题提出请示。经研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》的有关规定,批复如下:
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在押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、担任辩护人后,无论该辩护人是否已会见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监护人、近亲属又代为委托辩护人的,受委托的辩护人均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。经会见,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选择其监护人、近亲属代为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,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依法终止法律援助。 【编辑:田博群】
相关推荐: